上海口岸2021年深化跨境贸易
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、《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和《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》,持续优化上海跨境贸易营商环境,进一步降本增效,制定上海口岸2021年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如下:
一、 优化“通关物流”作业流程
1、加大推广进口货物“两步申报”模式。企业第一步“概要申报”最少仅需填报9个项目、确认2个物流项目,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可提离货物;货物提离后14天内完成第二步“完整申报”,办理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。
2、推进关税支付便利化。推广关税保证保险、自报自缴、汇总征税和电子支付政策覆盖面,加快通关速度,提升通关效率。
3、推广上海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预约申报功能。企业可在其他申报信息完备、但尚未获得舱单信息的情况下,通过上海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申报系统预约进行海关申报,免去等待和查询舱单的时间。
4、优化高级认证企业(AEO)布控指令。提升风险布控精准度,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相关商品的抽检比例,科学设置相关商品在口岸和目的地的抽检比例。
5、大力推广无陪同查验和在线稽核查。推广无陪同查验,鼓励企业选择“不陪同查验”或“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陪同查验”方式,降低通关成本,提高通关效率。推进“多查合一”,通过远程面洽、视频监控、网上报送等方式,减少实际下厂和侵入式检查频次。
6、推广第三方采信制度。发挥第三方采信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中的作用,稳步扩大第三方采信商品范围和内容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,凭企业自主声明和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,简化实验室检测流程,实施快速通关。
7、完善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。依托上海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,进一步拓展贸易链、供应链、物流链数据采集范围,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各类风险防控模型和便利化应用项目,实现安全和便利在更高水平上的统一,便利守法企业货物快速通关,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。
8、持续开展进口货物“船边直提”和出口货物“抵港直装”作业模式试点。在确保港区生产安全的前提下,根据货主自主申请,确保符合作业条件的货物进行“船边直提”和“抵港直装”作业,便利有需求的企业快速提离货物,压缩货物在港堆存时间,加快通关物流速度。
二、 简化单证要求